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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安公告 > 关于换发《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》的通知

阅读 775 创建于 2010-10-13 13:42:36

关于换发《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》的通知

 
各省辖市建设局(建委)、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:

    根据苏建函建管〔2010〕218号文件精神,现我厅已完成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换证材料审核工作,现将

开展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换发新证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
    一、换发新证时间
   
    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1月18日。

   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    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8日,苏州、常州、镇江、泰州;

    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8日,无锡、扬州、淮安、南通、宿迁、连云港;

    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8日,徐州、盐城、南京。

    各省辖市建设局(建委)到省住建厅办理换发新证手续前,请提前与省住建厅建管处联系。

    二、换发新证所需材料

    1、省辖市建设局(建委)出具的介绍信原件;

    2、监理企业申报的所有换证人员《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》原件,包括不符换证条件的监

理人员证书,否则不予换证。所有证书原件应按附件中流水号顺序整理,并在证书原件左上角标注流水号

    3、监理企业申报的所有换证人员在《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系统》中更新信息,并且由各省辖市

建设局(建委)在系统中进行初审。

    监理企业需补充相关资料或对换证审查意见有异议的,监理企业需携带介绍信、补充资料或申诉材料

情况说明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上报至省建设监理协会。补充材料和申诉材料截止至2010年10月31日

不再受理。
   
    三、换证有关事宜

    《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》换证工作由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)统一办理,首先

各市按照通知要求收齐所有证书原件和补充资料,并在《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系统》中将更新申请提

交到省审核状态,统一到省建设监理协会缴纳证书工本费(15元/本)后,携带第二项1、2条所列资料至

省住建厅换发新证。

    附件: 1.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换证通过人员名单

           2.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换证不通过人员名单

 
   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

    联系人:高川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25-51868867

    省建设监理协会

    联系人:史娟、朱爱平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25-866312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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